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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经济 促发展 助力雅安“三年跨千亿”目标市担保公司继续执行“加强版”助企纾困措施

【发布时间 :2023-06-05】 【浏览:】 【关闭此页

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稳住经济基本盘、纾困市场主体等工作安排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全面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6月2日,市担保公司决定继续执行2022年公司《关于<实施“稳经济、保主体、促发展”相关措施>的通知》,并针对当前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,对助企纾困措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,旨在与企业同舟共济,切实缓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,助力雅安经济高质量发展,实现“三年跨千亿”目标。本通知从2023年6月2日起执行,至2024年6月1日止。

(一)加大担保投放力度,推动信贷增量扩面,2023年担保在保余额新增不低于20亿元。

(二)持续减费让利,执行1%担保费率,免收客户保证金,并清退原收取的客户保证金。

(三)在担保贷款期间,如客户提前归还本金,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担保费,在下一年度进行结算扣减。

(四)对原有按月/季/年“降本金”相关要求的客户,原则上可不降本金;与银行约定分期还款计划的客户,经银行同意的按其约定日期延期执行。

(五)开辟纾困绿色业务通道,在企业交齐担保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调,取消定期评审会议制度,根据企业需要及时召开评审会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,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担流程。

(六)进一步拓宽反担保措施,开展收费权(由主管部门确权)、采矿权、应收账款、订单、合同等多种权益类反担保形式,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,释放金融活力。

(七)放宽反担保物的打折幅度,盘活企业各类资产,提高企业资金可获得率。

(八)以土地缴款凭证、机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认定抵押物价值,降低企业成本。

(九)适当延长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期限,降低企业还本压力,减少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人员人力、时间等成本。

(十)针对受疫情影响的物流、民宿、餐饮、农特产品经销等企业,取消流动资金缺口测算,可按照《雅安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上限给予50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。

(十一)对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我公司投标电子保函的企业,投标担保费率由0.5%降至0.2%,并可优先优价提供履约、建设工程款、民工工资、预付款、工程质量、诉讼保全、贸易服务及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等各类保函(含银行保函)担保服务。

(十二)对继续申请借新还旧、还旧借新或展期的客户,在采用本公司入围的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时,对土地、构建筑物、商(住)用房等不动产的评估报告,可就评估日期延长3年使用;机器设备等动产的评估报告,可就评估日期延长2年使用。